第一章(中) 蜀郡奸吏 (第1/2页)
(小黑:第二部分来喽。)
“明刑律,知察狱”,这六个字意思也就意味着贾仁他知道什么事是罪什么事不为罪,什么事作罪时需要什么东西和程序才能真的判定为罪,什么罪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来减轻甚至避免刑罚;“通税事,晓农务”,也就是说贾仁他知道税收的规定、要求、限界和禁项,也知道农民如何耕作才能五谷丰登、岁物丰成。除此之外,穆已还故意漏了一条——“善言辞”。“善言辞”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贾仁能说会道,擅长谈辩,往往对一些东西或事物能够做到自圆其说。这些加在一起放在一个人身上是不得了的,是做好官还是恶吏完全看他自己的想法,而贾仁则偏偏也可以说毫无意外地选择了后者——
贾仁能力很强,在他的执政期间农民很多年都是五谷丰收,盐铁收入也是年年上升,不过他贪起来更有一套——他从不抢,他只“买”“卖”“贷”——
低价购“买”那些年成不好的农民的田地,这是其一;你情我愿购“买”他所看上的貌美女子,例如之前所提的他身边的两个女子,这是其二;将一些金石古玩原高其价卖给他人,是其三;强行逼人借高利贷收并写名字据且必须能够拿出房屋田地作抵押,是其四。而最重要一点,则是他在规定的明税的基础上暗中又增加税率,之后又按政府锁定税收上缴,其余部分尽入腰包,同时,又征收各种暗税,因此,民众之收十去七八。为什么不全贪?你养的羊身上没毛了你又从何处获取羊毛?
而且,账面工作他又做的很漂亮——那些贪腐得来的米粮钱货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转变为自身私田的合法收成;同时,不是说了那市集上不是有很多门面光线的大店铺吗?那基本就是他的亲戚族人开的,而在蜀郡域内的其他地方,也有他们的店面产业,当然,里面也有一些和他同流合污的奸商。而贾仁,也通过各种方式将所贪腐的米粮钱货最终转变成其族人贸易所得收入。
简而言之,他能力很强,但贪腐技术更厉害,洗钱技术更高超。比如说这次生辰宴席,就是他数个月以前就开始准备,所用费用十分之七出自官府费用,可是账面上看上去,怎么看都完全像是由贾仁自身所出。同时,也和过去那些奸诈权臣一样,培养亲党,收买同事,对上巴结,结果也因此,逍遥至今。而且,每当城中与郡中百姓实在是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他便开仓放米,赈济百姓。这么一弄,一捞一济,弄得整个蜀郡老百姓一个个得了一个他们都没听说过的病——斯德哥尔摩综合症[3]。贾仁,就是之前说过的历代帝王最深恶痛绝的第三种盗贼的典例。
不过这也没办法,本来秦王朝制度就有些问题,而且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就不怎么重视思想道德教育,结果呢,法律管得严管得到的地方一个个奉公守法,管得轻管得松管不到的地方一个个就为非作歹、胡作非为。再加上,《韩非子》一书中,尤其是《五蠹(du,四声,侵蚀器物的毒虫)》中所设想的明主之国——“废弃先王之言,毁弃百家书籍,以官吏为师,只允许人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4],培养出个这么一个有才无德而且非常会钻法律空子的人非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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