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李君羡之死 (第1/2页)
早上,大家发现了李君羡的尸体,就在宫门外大约一百米的石头边,他的身上有多处刀伤,最深的一个伤口就在他的心脏上,覆盖着心脏的那一块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并且完全变成红色。他的身下更是有一摊开始凝固的血,就像傍晚晚霞映射的天空一样壮观。
太宗对绝命杀手的表现非常满意。绝命杀手是王公公替太宗培养的杀手,总共有四个人:东绝、南命、西杀、北手。他们分别住在大唐的东部、南部、西部、北部,每当有急需的时候,王公公会把他们交到太宗的手上,把他们的使用权交给太宗。这一次适逢太白星出现,王公公才召集这些杀手快马加鞭来到京城,没想到这次真的用上他们了。只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个无敌的将领李君羡却是如此的弱,一开始就没有招架的能力。没几个回合,他就一命呜呼了。
为了隐秘起见,太宗没有让绝命杀手来复命,李君羡的尸体就是他们敬业的最好证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忽然一下子就变得明朗起来,忽然轻松了很多。那个“女主武王”终于消灭了,不管他是不是那个真的“女主武王”,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跑一个漏网之鱼,这才是治理李唐大好江山的帝王气魄。
玉妃得知李君羡遇害的消息之后,硬是扑在他的尸体上哭诉叫冤。他哭哭啼啼地跑到太宗的身边,要他替李君羡的死查明真凶,要将凶手绳之以法。
太宗爱怜地把玉妃揽在怀里,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对他来说,杀死李君羡纯属情非得已,若不是因为李淳风算出“唐三世后,女主武王代有江山”,他怎么也不会就这样杀死爱妃的弟弟。即便他有再多的过错,就凭借着他对国家的效力,如此劳苦功高,他怎么会杀他呢?可是,这不仅仅是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这关系到大唐的社稷,关乎子孙的性命,他不能因为一时的心软而不小心葬送掉这一切。李君羡是一个危险人物,他武功高强,若不是那些柿子,若不是派了绝命杀手去刺杀,李君羡绝不会死。那些柿子本身是没有毒的,他把这些新鲜的柿子给了玉妃,若是玉妃吃下,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关键的是在晚宴上,李君羡吃了许许多多的螃蟹。王公公颇懂医术,知道李君羡这个人不好对付,如果硬来,绝命杀手未必是他的对手,但是如果是在他中毒的情况下去取他性命,那么就容易多了。李君羡是个大将军,一言一行当然很引人注目,当晚他吃了那么多螃蟹,王公公当然不是个瞎子。于是,他想到了让他吃柿子,于是就把柿子送到了玉妃的手中。玉妃一向疼爱她的弟弟,十有八九会把柿子给李君羡吃。吃得越多中毒越深,不管他吃不吃,总要试一试。没想到那晚李君羡在听了玉妃一言想起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不知不觉把篮子里的柿子吃得剩下没几个。于是,大量的柿子跟大量的螃蟹混在一起,就相当于是吃了砒霜。李君羡是个习武之人,他不懂得这些。于是,他便等于中了很严重的砒霜毒,所以绝命杀手取他性命如此容易。
“爱妃,朕对君羡的死感到很难过。只是这一次君羡突然死于非命,尸体已经全部僵硬,恐怕这凶手早就逃之夭夭了。”太宗不得不感到惋惜。他是真的惋惜,而不是装模作样。他知道李君羡很有可能是个替死鬼,但他还是不得不杀他,他并不后悔铲除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